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岗位要求: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5日,9:20—11:30、14:50—17:3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南湖区广场路350号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82512028)
3.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1寸照1张);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若有退伍证,请提供原件、复印件;
⑥若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请提供原件、复印件。
(二)初审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认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三)笔试、面试
初审通过后,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0人,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0人,首先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前10名(含)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总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体检、考察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对象公示无异议后,与第三方(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工资薪酬待遇按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嘉公资〔2019〕11号)执行。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原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进入人才储备库,有效期12个月。
三、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由市政务数据办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82512015(非咨询电话,不接受报名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