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招聘公告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是在习近平同志亲自谋划、亲自定名、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清华大学共建的新型创新载体,是浙江省实施“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战略的先行者、引领者。研究院总部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一、研究院办院宗旨
以清华大学科技、人才为依托,立足浙江,面向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国务院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为更好地发挥清华大学服务社会职能,推动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定位
省校合作的桥梁,人才培养的摇篮,科技创新的平台,成果转化的基地。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四、招聘岗位及应聘方式
具体招聘岗位及各岗位的简历投递邮箱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岗位需求表)查看。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招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各岗位的简历投递邮箱,邮件备注:姓名+应聘部门+应聘职位+招聘渠道。
应聘者报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PDF扫描版):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实习生岗位可提供在校证明,如学生证等)、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等。
五、招聘流程
1.各招聘单位在审核完报名材料后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方式和时间将在一个月内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2.体检(实习生岗位除外)。确定录用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薪酬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提供相对优厚、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面谈。
2.相关福利待遇包括:人才补贴、购房补贴、企业年金、带薪年休假、节日福利、职工疗休养,并提供人才公寓。(实习生岗位除外)
七、有关要求
1.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