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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

2022-03-08 18:00 {{clickNum}}

关于开展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
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我市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一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根据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05〕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和条件
已列入市第三批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以及教育、卫生、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等专业工作以及其他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成绩,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和培养前景,年龄在40岁左右,经培养有希望进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选拔方式和培养措施
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地、本部门(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在已列入市第三批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中进行推荐。对列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的培养人员,应确定重点项目和研究课题,并由各地、各部门(单位)落实相应培养经费。
三、选拔程序
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评选出本地、本部门(单位)第三层次候选人后,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对候选人进行汇总和审核,经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查通过,并报联席会议批准后由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发文公布,颁发《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入选证书》。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表式见附件1,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
(二)《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表式见附件2,用标准A3纸打印);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中“专家评审或推荐意见”栏由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同行业(或单位)副高职称以上专家评审,并签署推荐意见。上述材料请于5月31日前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在报送书面材料时,请一并报送电子文档软盘,或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xyzb@jxyzb.zjip.com,联系人:张衢 ,联系电话:2521614。上述表格可在嘉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jxrsrc.com 下载。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握条件,注重质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滚动培养,重点扶持,跟踪管理,鼓励竞争的要求,认真落实培养经费,加强考核管理,切实做好对入选人员的培养工作。

附件: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一览表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人事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人事 专家 选拔 通知
抄送: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 市科协。
嘉兴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5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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