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03-08 18:00 {{clickNum}}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计划详见《南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18至35周岁(1975年7月24日至1993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2.“嘉兴市户籍”是指嘉兴市五县二区、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所在户籍,包含嘉兴市生源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嘉兴市本级户籍”是指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所在户籍,包含嘉兴市本级生源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要求以2011年7月2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部分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均计算到2011年7月23日。
4.2011年7月23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招聘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研究生专业或本科专业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均可以报考。
6.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及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镇或街道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具体详见《南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1年7月23日8:30---16:30。报名地点:嘉兴市勤俭路611号南湖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要求报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其中嘉兴市或嘉兴市本级生源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及复印件。考试考务费每人每门40元,共80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下列之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⑴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⑵高于低保标准20%内的困难家庭,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援助证;⑶由总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优惠证;⑷由残联出具的特困残疾人优惠证。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招聘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笔试。笔试由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其中《申论》为主观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8月13日进行。请各位考生于8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嘉兴市中环东路南湖区行政中心A楼130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面试。笔试后,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达到笔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2的职位,招聘计划相应核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面试时间定于9月3日进行。
4.体检、考察。面试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由区人事部门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对象在嘉兴人才在线网上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原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的招聘公告、考生成绩、录用结果等均在嘉兴人才在线(http://www.jxrczx.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573-82838339
附表:南湖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嘉兴市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计划详见《南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18至35周岁(1975年7月24日至1993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2.“嘉兴市户籍”是指嘉兴市五县二区、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所在户籍,包含嘉兴市生源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嘉兴市本级户籍”是指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所在户籍,包含嘉兴市本级生源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要求以2011年7月2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部分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均计算到2011年7月23日。
4.2011年7月23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招聘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研究生专业或本科专业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均可以报考。
6.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及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镇或街道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具体详见《南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1年7月23日8:30---16:30。报名地点:嘉兴市勤俭路611号南湖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要求报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其中嘉兴市或嘉兴市本级生源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及复印件。考试考务费每人每门40元,共80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下列之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⑴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⑵高于低保标准20%内的困难家庭,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援助证;⑶由总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优惠证;⑷由残联出具的特困残疾人优惠证。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招聘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笔试。笔试由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其中《申论》为主观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8月13日进行。请各位考生于8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嘉兴市中环东路南湖区行政中心A楼130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面试。笔试后,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达到笔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2的职位,招聘计划相应核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面试时间定于9月3日进行。
4.体检、考察。面试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由区人事部门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对象在嘉兴人才在线网上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原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的招聘公告、考生成绩、录用结果等均在嘉兴人才在线(http://www.jxrczx.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573-82838339
附表:南湖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嘉兴市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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