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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初定实行网上申报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2-03-08 18:00 {{clickNum}}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职称初定工作,简化申报程序,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我中心开发了职称初定网上申报系统,决定从2014年6月起全市职称初定实行网上申报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适用对象和申报程序
1、适用对象:县(市、区)初定中级资格和市属单位初定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需通过网上申报平台(http://122.225.3.250/)进行材料的上报。县(市、区)初定初级资格的人员,根据当地人力社保局要求进行上报。
2、申报程序:申报人员需登陆“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点击进入“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待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打印出带有水印的《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附申报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
二、其他要求
从2014年6月起,全市所有初定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在上报初定材料的同时均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认证和社保参保证明。具体要求为:
1、学历认证要求。对于2002年(含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2、社保参保证明要求。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所有申报对象均须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对象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8222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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