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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嘉兴市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3-08 18:00 {{clickNum}}

关于2006年嘉兴市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为做好2006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市职改办《关于200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嘉职改办[2006]5号)及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教发[2006]14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06年度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按《嘉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嘉委办[2005]67号)和《嘉兴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嘉职改[1999]2号)执行。破格申报条件按嘉职改(1997)5号执行。破格晋升高级职务者,其任中级职务年限不得少于4年。对既不符合规定学历、又不符合低一级职务任职年限要求的,一般不得提前推荐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评审对象应对照破格评审条件提供相关材料。
二、对评聘低一级职务后,再取得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者,在推荐晋升高一级职务时,其任低一级职务时间允许将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相加,但取得规定学历后的任职时间,晋升高级职务的必须满3年以上, 晋升中级职务的必须满2年以上, 晋升初级职务的必须满1年以上。
三、送审单位(含县市区)将申报人的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在报送材料时一并集中提交,经验审后(除申报高级职务外)当场返回。
四、申报对象在提交评审材料时,应事先通过有关外语、计算机等考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申报时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评审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由各评委会办公室统一注销,未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由各评委会办公室退还申报对象。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填写《免试审核表》。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条件分别按嘉职改[2004]26号和嘉职改办(2000)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申报对象在其任现职期内每个年度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工作考核,未参加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不能推荐评审。
六、根据资格审查和专业组的审议结果,对有必要考核或答辩的评审对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或答辩,并将考核或答辩结果提交评委会。对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人员实行专业理论考试。
七、评审对象有犯罪和不良职业行为记录的,其相关材料应随评审材料一并上报。
八、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对象申报资格的审核工作。申报对象、推荐单位和综合上报单位应对上报的评审材料严格审查,如实反映情况,要进一步规范上报的评审材料,提高评审材料的质量。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九)上签字,复印件均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继续实行公示制度,具体按《嘉兴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公示办法》(嘉职改办[2003]9号)执行。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评审对象,取消其已参加评审取得的任职资格,并从评审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九、今年评审工作中有关继续教育的要求,按照《嘉兴市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和建设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嘉建科[2002]347号)精神执行。
十、2006年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专业工作年限按实际期满计算。
十一、申报评审对象所需的评审材料、评审材料装订要求及有关表格见附件一至附件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可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www.zjrs.gov.cn,栏目:“表格下载”栏);本文所列附件,请登录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网站(www.jxbuild.gov.cn)下载。
十二、2006年度全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受理材料时间为8月1日—10日。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材料,将不予受理。评审收费:高级每人430元,中级每人180元,初级每人100元,证本费5元。申报地点:嘉兴市中环南路花园路口市规划与建设局科教处(3208室),联系电话:2872018。

附件:
1、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材料及装订要求;
2、材料清单;
3、嘉兴市建设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晋升职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验审表;
4、建筑工程级专业技术职务委托评审人员名册;
5、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6、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7、外语免试审核表;
8、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9、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
二00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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