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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报到须知

2022-03-08 18:00 {{clickNum}}


各位毕业生:
欢迎您来我市就业,为嘉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便于您了解并履行有关就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我市接收派遣毕业生的手续办理时间
1、经“双向选择”已落实接收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并报市人事局签证的毕业生,在接到学生档案审核无误后,从即日起可办理报到手续。
2、《报到证》明确8月1日起报到的毕业生如接收单位已经落实,可按报到证确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3、参加事业单位招考并录用者,以录用公告或录取通知办理报到手续。二、报到手续的办理程序
经工作人员审核有关证件后,为毕业生开具工作介绍信和落户证明。具体方法为:
1、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文办事大厅领取或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下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登记表》,按要求填好后到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凭上述材料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文办事大厅报到,经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核档案及落实单位情况后,出具工作介绍信和入户证明。
3、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工作介绍信和入户证明,交付一年的委托管理费240元。并领取《嘉兴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试聘合同书》一式四份和《委托代管人事关系申报表》一式一份(如属人发[1996]118号规定必须委托代理的单位仍领取《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委托代管人事关系申报表》一式一份。
4、凭工作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落户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5、毕业生凭工作介绍信到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到工作单位报到。
6、《见习试聘合同书》、《聘用合同书》、《委托代管人事关系申报表》,经盖章、签字后10天内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鉴证。
7、要求户籍挂靠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需符合以下条件及提供以下材料:
(1)、入户条件:
① 工作单位无集体户;
② 非市区街道城镇生源;
③ 人事关系、档案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2)、入户材料:
① 户口迁移证;
② 落户证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③ 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④ 有底片的身份证照片3张;
⑤ 本人申请。
三、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的中国共产党员,原则上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户籍所在街道、单位所在街道或单位党组织,若特殊情况确需转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转入。
四、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含职业中专)的非普通类毕业生,持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登记表》、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办理报到手续。
五、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的报到手续办理
1、毕业生到12月20日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于年底前直接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关系、档案委托管理及落户手续。
2、未尽事项请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0573-2219795,2219565。

嘉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0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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