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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2-03-08 18:00 {{clickNum}}

关于做好2007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我市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一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根据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07〕3号)精神,现就我市做好2007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和条件
已列入我市第三批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在各学科领域做出较大成绩,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和培养前景,经培养有望进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优秀人才。
具体选拔条件按照《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1-2010年)实施意见》的要求掌握。在选拔中,要注意向企业和科研生产一线的优秀人才倾斜。
二、选拔程序
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市级有关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评选出本地、本单位第三层次候选人,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汇总审核后,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经批准的人选,由省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发文公布,颁发《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入选证书》。
三、推荐材料
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表式见附件1,一律用A4纸打印)2份;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表式见附件2,用A3纸打印)2份;
3、以上表格均可登录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最新信息”栏目下载。
四、推荐要求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握条件,注重质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完成。上述材料请于2007年4月15日前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报送软盘或将材料发送至jxyzb@jxyzb.zjip.com。联系电话:2521614、2521616。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和滚动培养、重点资助、跟踪管理、鼓励竞争的要求,落实培养资助经费,加强考核管理,切实做好对入选人员的培养工作。

附件: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嘉兴市人事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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