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报到须知
2022-03-08 18:00 {{clickNum}}
各位毕业生:
为便于您了解我市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和报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我市毕业生报到手续的办理时间
(一)经“双向选择”已落实接收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并报市人事局签证的毕业生,我中心在收到学生档案并审核无误后,从即日起可办理报到手续。
(二)《报到证》明确8月1日以后报到的毕业生,如接收单位已落实,可按报到证确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三)参加事业单位招考并录用的毕业生,以招考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二、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程序
(一)普通高校、中专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登记表》〔可到我中心办文办事大厅领取或登录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下载〕,按要求填写后到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再到我中心办文办事大厅报到。
(二)取得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非普通高校、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到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再到我中心办文办事大厅报到。
(三)经我中心核查人事档案及接收单位情况后,为符合条件者出具工作介绍信和入户证明。
(四)凭我中心出具的工作介绍信和入户证明,交付一年的人事档案委托管理费240元,并领取《嘉兴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试聘合同书》一式四份(如属人发[1996]118号规定人事档案必须委托我中心管理的单位领取《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和《委托代管人事关系申报表》一式一份。
(五)凭工作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和我中心开具的落户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六)凭工作介绍信到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到工作单位报到。
(七)《嘉兴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试聘合同书》、《委托代管人事关系申报表》经盖章、签字后10天内送我中心鉴证存档。《劳动合同》经盖章、签字后到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证,10天内送我中心存档。
三、毕业生户籍挂靠我中心集体户的入户条件和材料
(一)入户条件
1、工作单位无集体户;
2、非市区城镇生源;
3、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管理。
(二)、入户材料:
1、户口迁移证;
2、落户证明(由我中心出具);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底片的身份证照片3张;
5、本人申请。
四、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入我中心流动人员党总支的规定
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管理的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原则上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单位所在街道党组织,若特殊情况确需转入我中心流动人员党总支的,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转入。
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
毕业生到12月20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请于2007年12月31日前直接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我中心办文办事大厅办理人事档案委托管理及落户手续。
六、未尽事宜请向我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
0573-82219795(毕业生报到)
0573-82217468(户籍挂靠)
0573-82219015(党组织关系接转)。
嘉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07年7月18日
为便于您了解我市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和报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我市毕业生报到手续的办理时间
(一)经“双向选择”已落实接收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并报市人事局签证的毕业生,我中心在收到学生档案并审核无误后,从即日起可办理报到手续。
(二)《报到证》明确8月1日以后报到的毕业生,如接收单位已落实,可按报到证确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三)参加事业单位招考并录用的毕业生,以招考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二、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程序
(一)普通高校、中专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登记表》〔可到我中心办文办事大厅领取或登录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下载〕,按要求填写后到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再到我中心办文办事大厅报到。
(二)取得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非普通高校、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到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再到我中心办文办事大厅报到。
(三)经我中心核查人事档案及接收单位情况后,为符合条件者出具工作介绍信和入户证明。
(四)凭我中心出具的工作介绍信和入户证明,交付一年的人事档案委托管理费240元,并领取《嘉兴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试聘合同书》一式四份(如属人发[1996]118号规定人事档案必须委托我中心管理的单位领取《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和《委托代管人事关系申报表》一式一份。
(五)凭工作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和我中心开具的落户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六)凭工作介绍信到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到工作单位报到。
(七)《嘉兴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试聘合同书》、《委托代管人事关系申报表》经盖章、签字后10天内送我中心鉴证存档。《劳动合同》经盖章、签字后到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证,10天内送我中心存档。
三、毕业生户籍挂靠我中心集体户的入户条件和材料
(一)入户条件
1、工作单位无集体户;
2、非市区城镇生源;
3、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管理。
(二)、入户材料:
1、户口迁移证;
2、落户证明(由我中心出具);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底片的身份证照片3张;
5、本人申请。
四、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入我中心流动人员党总支的规定
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管理的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原则上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单位所在街道党组织,若特殊情况确需转入我中心流动人员党总支的,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转入。
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
毕业生到12月20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请于2007年12月31日前直接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我中心办文办事大厅办理人事档案委托管理及落户手续。
六、未尽事宜请向我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
0573-82219795(毕业生报到)
0573-82217468(户籍挂靠)
0573-82219015(党组织关系接转)。
嘉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0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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