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省信用管理师认证培训报名的通知
2022-03-08 18:00 {{clickNum}}
一、信用管理师职业概况及培训对象
近期,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嘉兴市信用企业协会将联合举办全省首期信用管理师培训班。信用管理师是指在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应变能力,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团队意识的专业人员。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信用管理师职业等级包括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目前相关的职业培训主要针对助理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两个级别开展。适用的对象为:
金融行业信用管理人员(适用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相关从业人员)
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管理人员(适用于资信调查行业、资信评估行业、信用担保行业、信用保理、保险业、商账追收业等信用管理行业从业人员)
企业信用管理人员
相关专业高校教师及在校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助理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2)高职、高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信用管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3年以上者
(2)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信用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信用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培训课程及安排
(一)培训课程
(1)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客户资信管理,赊销合同期内信用风险控制,商帐催收与追收。
(2)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客户资信管理,赊销合同期内信用风险控制,授信,商帐,利用征信数据库开拓市场,部门管理。
(二)培训安排
集中授课:定期通过集中授课方式开展培训,主要对象为外地学员,企事业单位信用管理人才的集体培训。培训周期6天(上午、下午、晚上均授课)。
四、授课教师及证书颁发机构
参与培训的专家教师职称结构合理,具备系统的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及信用管理理论教学经验,在企业信用管理或征信技术工作岗位实践经验丰富,部分教师由主持并参与信用管理师培训教材、培训大纲编写的专家担任,实践操作类课程聘请资深的信用管理专家担任。证书的颁发及鉴定部门为浙江省劳动保障厅。
五、培训报名事宜
1.报名流程:
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根据申报要求,完整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连同(1)学历证书原件;(2)原职业证书等级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从事本职业年限的证明原件;(5)2寸正面免冠近照4张,寄往以下报名地点。
学员申请参加考试等级经审核通过后,培训中心将告知学员审核已通过,参加集中授课的学员请于培训前一天报到缴费,领取教材,办理相关手续。嘉兴地区学员也可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前往以下报名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缴纳学费、领取教材、办理相关手续。
2.培训费用: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嘉兴市信用企业协会
吉杨西路常秀路口市工商局大楼802室
联系电话:0573-82715965
传 真:0573-82715965
4.培训地点和时间
培训地点在嘉兴市区,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
2、浙江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
嘉兴市信用企业协会
2008年12月15日
近期,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嘉兴市信用企业协会将联合举办全省首期信用管理师培训班。信用管理师是指在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应变能力,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团队意识的专业人员。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信用管理师职业等级包括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目前相关的职业培训主要针对助理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两个级别开展。适用的对象为:
金融行业信用管理人员(适用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相关从业人员)
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管理人员(适用于资信调查行业、资信评估行业、信用担保行业、信用保理、保险业、商账追收业等信用管理行业从业人员)
企业信用管理人员
相关专业高校教师及在校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助理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2)高职、高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信用管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3年以上者
(2)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信用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信用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培训课程及安排
(一)培训课程
(1)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客户资信管理,赊销合同期内信用风险控制,商帐催收与追收。
(2)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客户资信管理,赊销合同期内信用风险控制,授信,商帐,利用征信数据库开拓市场,部门管理。
(二)培训安排
集中授课:定期通过集中授课方式开展培训,主要对象为外地学员,企事业单位信用管理人才的集体培训。培训周期6天(上午、下午、晚上均授课)。
四、授课教师及证书颁发机构
参与培训的专家教师职称结构合理,具备系统的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及信用管理理论教学经验,在企业信用管理或征信技术工作岗位实践经验丰富,部分教师由主持并参与信用管理师培训教材、培训大纲编写的专家担任,实践操作类课程聘请资深的信用管理专家担任。证书的颁发及鉴定部门为浙江省劳动保障厅。
五、培训报名事宜
1.报名流程:
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根据申报要求,完整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连同(1)学历证书原件;(2)原职业证书等级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从事本职业年限的证明原件;(5)2寸正面免冠近照4张,寄往以下报名地点。
学员申请参加考试等级经审核通过后,培训中心将告知学员审核已通过,参加集中授课的学员请于培训前一天报到缴费,领取教材,办理相关手续。嘉兴地区学员也可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前往以下报名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缴纳学费、领取教材、办理相关手续。
2.培训费用: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嘉兴市信用企业协会
吉杨西路常秀路口市工商局大楼802室
联系电话:0573-82715965
传 真:0573-82715965
4.培训地点和时间
培训地点在嘉兴市区,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
2、浙江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
嘉兴市信用企业协会
2008年12月15日
最新公告
查看更多>
第十届“红船杯”嘉兴全球创业大赛公告(生命健康领域)
2026-06-02 09:32
关于开展中国海外学子报国行·浙江嘉兴站 (总第28期)的通知
2026-05-26 11:05
关于组织开展“青睐嘉兴 聚才强企”—— 人工智能、外贸领域专场招聘的通知
2026-04-24 11:35
嘉兴人事人才网 · 2026马年新春会员特惠计划
2026-01-16 10:49
关于举办2026年嘉兴市“辞旧迎新 职赢未来”云聘会的通知
2025-12-05 14:07
关于邀请参加“职引未来 就在台州”2025 年 全国城市联合招聘台州站(民营经济专场) 暨外贸人才交流会的函
2025-10-28 10:58
关于开展“青睐嘉兴 聚才强企”2025年 湖南引才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2025-09-24 13:24
“才聚金秋 职通未来”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秋季校园招聘会
2025-09-05 13:46
关于开展“青睐嘉兴 聚才强企”2025年秋季人才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2025-08-18 10:44
来嘉兴求职住哪里?最长7天免费住! 嘉兴市青年人才驿站上新20家,申请攻略请查收
2025-08-01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