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名
2022-03-08 18:00 {{clickNum}}
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市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适应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需要,加快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共管理体系,为我市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委托上海交通大学在我市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班方式
1、由上海交通大学在我市设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学点,并负责相应的招考教学管理等工作。
2、市人事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作为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办班日常管理。
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的主要招生对象为全市国家公务员、参照依照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共管理工作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4年7月31日);
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
三、报名办法
为有利于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培养和使用,MPA学位(全国联考)班采取本人申请与组织推荐两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同意或由组织推荐报名。
我市报名及审核工作定于7月12日至15日进行。报名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见附一),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经单位同意盖章(由单位推荐报名的应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并携带审核所需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龄证明),按干部管理权限,县处级(含县市区科级)以上报考人员报组织部初审(联系地址:行政中心615室,联系电话:2521746),其他人员报人事局初审(联系地址:凯旋路西首人才市场一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2119650。)初审通过的由市人事局于7月20日前统一送省人事厅审核。
经审核同意的报考人员,凭《资格审查表》办理报考手续。具体的办理时间、地点及报考费用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2004年MPA学位班入学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考试语种限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五门。其中,外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四门为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04年10月23日—24日,由国务院学位办组织命题和考试。政治理论考试由上海交大单独组织。面试包括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由上海交大组织进行。
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在全国联考结束后由上海交大分别进行。
通过MPA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被录取的考生由上海交大统一学籍管理,与在校研究生在资料查阅检索、使用相关实验设备仪器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五、考前辅导
为提高MPA专业学位班报名人员考试通过率,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考前培训辅导班,上海交通大学负责选派相关教师进行考前辅导。凡报考MPA专业学位班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前培训辅导班。
六、学制、学费及学习方式
MPA专业学位班学制二年半,学费每人总计3万元左右(不含教材费、考前培训费)。
学习方式主要利用业余时间,以在职不离岗学习为主,教学方式以课程学习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加强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三方面的联系。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MPA研究生在读期间应修满不少于46学分的课程,其中核心课程26学分,必修课10学分,选修课题8学分,社会实习与讲座2学分。学员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写作。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践。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体现学员运用公共管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的能力。
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辨者,由上海交通大学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八、保障措施
此次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是加强我市高层次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目的是在大力开展各类知识补缺型、普及型培训的同时,探索公务员培训的专业化、纵深化教育,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安排。市级机关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精心做好报考人员的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我市百名公务员公共管理硕士培养工程的顺利进行。对考取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妥善安排,在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上尽可能给予保证和支持。
对我市在攻读硕士学位时所学课程,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务员,在我市组织开展的公共管理基础课程培训中,如有相应课程可给予免修免考。
附: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人事局
2004年6月25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适应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需要,加快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共管理体系,为我市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委托上海交通大学在我市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班方式
1、由上海交通大学在我市设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学点,并负责相应的招考教学管理等工作。
2、市人事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作为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办班日常管理。
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的主要招生对象为全市国家公务员、参照依照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共管理工作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4年7月31日);
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
三、报名办法
为有利于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培养和使用,MPA学位(全国联考)班采取本人申请与组织推荐两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同意或由组织推荐报名。
我市报名及审核工作定于7月12日至15日进行。报名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见附一),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经单位同意盖章(由单位推荐报名的应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并携带审核所需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龄证明),按干部管理权限,县处级(含县市区科级)以上报考人员报组织部初审(联系地址:行政中心615室,联系电话:2521746),其他人员报人事局初审(联系地址:凯旋路西首人才市场一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2119650。)初审通过的由市人事局于7月20日前统一送省人事厅审核。
经审核同意的报考人员,凭《资格审查表》办理报考手续。具体的办理时间、地点及报考费用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2004年MPA学位班入学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考试语种限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五门。其中,外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四门为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04年10月23日—24日,由国务院学位办组织命题和考试。政治理论考试由上海交大单独组织。面试包括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由上海交大组织进行。
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在全国联考结束后由上海交大分别进行。
通过MPA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被录取的考生由上海交大统一学籍管理,与在校研究生在资料查阅检索、使用相关实验设备仪器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五、考前辅导
为提高MPA专业学位班报名人员考试通过率,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考前培训辅导班,上海交通大学负责选派相关教师进行考前辅导。凡报考MPA专业学位班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前培训辅导班。
六、学制、学费及学习方式
MPA专业学位班学制二年半,学费每人总计3万元左右(不含教材费、考前培训费)。
学习方式主要利用业余时间,以在职不离岗学习为主,教学方式以课程学习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加强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三方面的联系。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MPA研究生在读期间应修满不少于46学分的课程,其中核心课程26学分,必修课10学分,选修课题8学分,社会实习与讲座2学分。学员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写作。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践。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体现学员运用公共管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的能力。
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辨者,由上海交通大学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八、保障措施
此次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是加强我市高层次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目的是在大力开展各类知识补缺型、普及型培训的同时,探索公务员培训的专业化、纵深化教育,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安排。市级机关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精心做好报考人员的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我市百名公务员公共管理硕士培养工程的顺利进行。对考取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妥善安排,在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上尽可能给予保证和支持。
对我市在攻读硕士学位时所学课程,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务员,在我市组织开展的公共管理基础课程培训中,如有相应课程可给予免修免考。
附: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人事局
200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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