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03-08 18:00 {{clickNum}}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选聘计划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城市建设管理处(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选聘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备选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6月20日。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和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jxkfqrbj@163.com进行初审,咨询电话:83677750、83677751。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对报名人员在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学历及所学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复审
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需提供《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 :8的比例确定,不足1:8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7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考察
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经考察,如果被考察对象均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kfrl.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0573-83677750、83677751
监督电话:0573-82228947
附件: 1.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要求
2.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
一、选聘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选聘计划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城市建设管理处(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选聘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备选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6月20日。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和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jxkfqrbj@163.com进行初审,咨询电话:83677750、83677751。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对报名人员在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学历及所学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复审
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需提供《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 :8的比例确定,不足1:8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7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考察
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经考察,如果被考察对象均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kfrl.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0573-83677750、83677751
监督电话:0573-82228947
附件: 1.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要求
2.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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